出國旅遊攜帶入境免稅菸酒轉售行為,最重可罰50萬元

2024-04-09

宜蘭縣政府表示,近來查獲數件民眾於網路販賣國外購買而攜帶入境免稅酒品,上述行為已屬違法販賣私酒,依法裁罰至少3萬元,並沒入查獲私酒,縣府並於113年3月間,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辦理上述沒入私酒銷毀。
縣府進一步說明民眾自國外入境隨身攜帶免稅菸酒品的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1條)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依規定僅可供自用或餽贈,如民眾嗣後將其販賣,即屬菸酒管理法所規定之私菸酒,而有觸犯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將遭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查獲之私菸酒。  

(資料來源:宜蘭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