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不符合免徵地價稅

2023-10-30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若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可以全免,但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係建築基地的一部分,則不予免徵,仍須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法定空地留設目的,在於維護居住環境的品質,有助景觀視野、通風採光及消防等功能。建商為符合建築相關法令之規定並期建物使用空間最大,一般在興建房屋時,通常將這些法定空地留供防火巷或巷道使用,而此類防火巷或巷道用地雖確實無償供公共使用,因屬法定空地,仍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