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請留意申請期限並多採用簡化身分認證線上申請

2022-12-0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購買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可在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記載之交易日期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之貨物稅,逾期則無法申請退稅,提醒民眾多加留意。
  該局說明,申辦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可透過網際網路採用線上簡化身分認證方式申請(限直撥退稅)及將退稅款存入買受人本人帳戶,此申辦方式無須使用憑證登入及讀卡機,民眾只要依申請畫面格式輸入買受人身分資料及電器產品等資訊,並上傳退稅帳戶存摺封面(或是載有買受人帳戶資訊的證明檔案)及相關附件影像檔案,最後點選「申請退稅」,並取得收件編號,即完成申請,而且還可使用收件編號隨時查詢案件審核進度,快速又方便。
  該局指出,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採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方式申請退稅之案件,極少數有因輸入之金融機構代號、名稱、買受人帳號及戶名等資訊,與買受人身分資料、實際帳號或戶名不合等,致無法將退稅款撥入買受人帳戶,特別提醒民眾務必確認退稅帳戶資料正確,退稅款即可快速的直接撥入指定帳戶。
  該局呼籲,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應多加留意上述申請期限以維護權益,並請多採用網際網路線上申請。

(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