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製無酒精啤酒雖不用課徵菸酒稅,仍應課徵貨物稅

2021-04-1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菸酒稅法所稱之酒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該等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前揭酒精成分為零的無酒精啤酒非屬菸酒稅之課徵範圍。
       該局進一步說明,前揭產品雖不用課徵菸酒稅,惟屬貨物稅條例第8條所稱之清涼飲料品,產製廠商生產是類貨物前,應先向所轄國稅局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並按貨物稅條例規定之期限申報及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