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9年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開放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108年度所得資料

2020-04-17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109年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可使用工商憑證IC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查詢108年度所得資料,查詢方式有自行查詢及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兩種:

一、自行查詢:
1.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或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核發留有統一編號資訊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
2.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除可利用工商憑證IC卡查詢外,亦得以所得年度結束日(108年12月31日)已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但於108年度期間有歇業、註銷、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登記及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不適用。

二、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
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於10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得以前述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後,由代理人以工商憑證IC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於4月28日起至6月30日止,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該分局特別提醒,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之所得資料,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